大意浅说
(1)万事以真主的名义开始,是伊斯兰教教给其信徒的美德之一。这一规定若得到自觉、真诚地奉行,必然会産生三种有益的结果。第一,人能克制自己,避免犯错,因爲习惯性地诵读真主的尊名会使人在犯罪前考虑:这种行爲配得上诵念真主的尊名吗?第二,人在做一件好事或从事一项正义的事业以前诵念真主的尊名,会保证他的起点和他的动机的真诚。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,当人诵念真主的尊名着手某项事务时,他将得到真主的援助和眷顾,真主将使他的事业吉祥,保护他免遭恶魔的奸计和诱惑。只要人归向真主 ,真主总会照应他的。
(2)如前所述,开端章的性质是一篇祷文,因此,人向谁祈祷,就首先应对祈祷的对象进行一番赞美。无论谁祈祷,都要保持庄重的态度,不可随意轻发劳骚,那不是有修养者的作爲。正确的祈祷方法是,首先全身心地承认祈祷对象的独立地位,承认他的无限恩惠和无以伦比的超绝。当我们赞颂一个人时,一般出于两个原因:第一,由于他出类拔萃而值得赞扬,不管他是否对我们直接有利。第二,我们赞美一个人,只因他曾给我们施过恩。在这种情况下,我们的赞美将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激之情。真主值得受到这两种原因的赞美。因此,我们赞美真主,不仅仅是由于承认他的无限超绝,而且更重要的是由于我们深知他施予了我们广博的恩惠,我们的赞美是感激之情的一种自然流露。
值得注意的是,这里所言的“赞颂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赞颂,而是言“万种赞颂全归独一的主宰”,即无论哪里存在真善美,也不管它以何种形式表现,其最终的源头还是真主。任何人、精灵或天仙,也就是说一切被造物,都不拥有实际的完美,仅有的完美也不过是真主的赐予。如果说有什麽能让我们值得崇奉和敬拜,能让我们感恩载德,能值得我们服从和归顺的话,那便是真主,他是一切完美的拥有者和创造者。
(3)阿拉伯语中,“丹比”(主)一词表达三种含义;〈1〉主宰、管理者〈2〉养育者、赐予者、援助者、供给者、保护者 。〈3〉拥有主权者、统治者和支配者。真主是这三种意义上的“全世界的主”。
(4)当我们被一件事物的伟大深深震撼时,我们就想用最能表达激情的言辞表白自己的感情。当一个优美的词语表达不尽我们的感情时,我们往往增用第二个相近的词语加强赞美的力度。这样,我们似乎才能解释爲什麽在这节经文中“至仁”和“至慈”两词连用的原因。“至仁”一词的形式,属阿拉伯语中的夸大名词,含普慈衆生的意味。但是,真主对衆生的恩惠之宽之广是任何词汇单独无法表达的,不管该词含义有多麽广泛。因此,在“至仁主”后面须得增加一个“至慈的主” ,方可表达真主的恩惠之广博。(王静斋老人家把这两个词译成了普慈的和特慈的。根据以上解释,他的译法更符合明文的本意。 普慈者,普慈衆生以万恩,特慈者,特慈信士以正道。或言,普慈衆生于今世,特慈信士于后世--汉译者)
(5)真主是掌握还报之日的主。那一日,人类将全部被集中起来,接受对他们行爲的审判;那一日,每个人将按自己的行爲得到最终的赏赐或惩罚。在“至仁”“至慈”两词后继用“报应日的主”来形容真主,暗示着我们应记住真主的另一权威:他将判决我们,他是至高无上的掌权者,在报应日,没有任何人能挡回真主因人的行爲而施加的惩罚,也没有任何人能阻止他人享受自己行爲的报酬。因此,我们不仅要爱主,因他养育了我们,向我们博施了他的恩惠,而且还要敬畏他,因他要主持公道;我们切莫忘记,我们最终的幸福或不幸全在他的掌握之中。
(6) “崇拜”一词表达三种意思:<1>顶礼膜拜、崇尚;<2>服从、归顺 <3>服务、侍奉。在这节经文里,该词同时含有以上三种意思。挽句话说,我们似乎在对真主说:我们要崇拜你,我们要归顺你,我们要顺从你的旨意,我们是你的仆人。此外,人除了跟真主有主仆关系外,别无其它真正的主仆关系;唯有真主,才是人类崇拜和全心全意敬事的主宰;也只有他,才是人类无私尊奉的对象。
(7)我们不仅崇拜真主,而且还求他佑助,求他眷顾。我们知道,他是宇宙的主宰,唯有他,才是一切恩惠的真正掌握者。因此,爲了满足我们的愿望,我们只有祈求他。当我们祈祷时,只向他伸出我们的双手,我们把一切信念寄托给他,我们只向他祈求指引正道。
(8)我们祈求真主在生活的各个领域指给我们一条正路,即赏赐我们一条合理、健全的行爲准则,让我们远离歪邪的信条和虚假的行爲之道,指引我们获得正真的超脱和幸福。这就是人在学习《古兰经》以前向真主的祈祷。总之,它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:人在哲学思辩的迷宫中往往容易迷失方向,人间的道德准则纷纭繁杂,生活之道纵横交错,究竟哪套原则能维持健全的行爲之道,哪条道路通向正确的信仰呢?这些问题在这篇祷文中给了一个明确的交代。
(9)这节明文界定了我们向真主要求指引的“正路” 。 这条道路就是曾受真主恩赐的人们所遵循的,也是开天辟地以来曾受真主恩惠的个人和社会所走过的道路。(根据以上解释,这节明文若译成“你所施恩者的路……”更爲符合原文的意思,因明文中“艾乃尔目”一词表示施恩、恩赐的意思。--汉译者)
(10)这节经文明确指出,受真主恩赐的人,不是那些已获得了现世的浮华和成功的人。这些人也许反而受到真主的谴怒,因他们迷失了得救和享福的正路。这一反面的解释说明,真主所施的恩,是真实而长久的恩惠,是人通过从事真主许可和悦意的善行而得到的回报,而不是法老、纳木如得和嘎伦等人曾经拥有过的表面而短暂的享受,也不是迄今爲止那些行不义、作恶、腐败的人们依然享受的富贵。( 据大多数经注者的解释,“受迁怒者”指犹太人,“迷误者”指基督教徒。--- 汉译者)
1 《古兰经》的降示从时间上划分大致分两个阶段,穆圣迁徙前在麦加时的十年和迁徙后在麦迪纳时的十三年。前一段时期降示的经文叫“麦加章”,此处注明“麦加时期降”,后一阶段降示的经文叫“麦迪纳章”,本书一律注明“麦迪纳时期降”。穆圣迁徙以后无论在哪里降示的经文都称作“麦迪纳章”,即使降在麦加也叫“麦迪纳章”。---- 汉译者
2 《古兰经》是真主在二十三年的时间内零零散散降示给穆罕默德圣人(愿主赞美并赐福他)的。真主根据环境的需要随时随地降下“五段或十段,或多或少”,有时只降一段,指导穆圣解决眼前存在的问题。《古兰经》的绝大多数章节都是这样零星降示的。穆圣每接到真主的啓示,就按天仙的指示说,把这段明文插到某章的某个地方,以此形成长短不一的章节。有些小章是一次性降示的,“开端章”就是最早降示的完整一章。----- 汉译者